九寨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九寨沟县机构改革方案》(九寨沟委发[2019]6号)和《关于<九寨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九机改[2019]1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主要职责是:
1、市场监督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
2、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以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3、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领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
4、农业畜牧水务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农业畜牧、科学技术、水务等领域的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科学技术成果管理、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机电提灌、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安全等执法职责;
5、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等执法职责;
6、劳动保障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劳动保障等领域的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社会保障稽核等执法职责;
7、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主要承担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健康等执法职责。
8、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劳动保障等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完善相关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认真查处各类投诉案件,依据有关法规对涉案的违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给予处罚。
9、针对全县文化旅游、劳动保障市场等的变化,开展执法调研,提出完善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意见;宣传和执行国家、省、州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自身业务培训;
2、开展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等的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各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旅游、文化、城建等质量监督管理,完善相关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认真查处各类投诉案件,依据有关法规对涉案的违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给予处罚。
4、对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进行统筹配置,原需协调多个部门的执法变为一个部门内部协调,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5、改革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单位组建之初,在短时间内完成了5个领域的权力清单划转,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和办公场所改造等工作,水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5个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3月,5个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扩展至市场监管、劳动保障、交通、卫生健康等共10个领域。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及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单位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设部门机构再次作出了相适的调整和完善,组织架构更加科学,内部管理更加完善。二是全力构建权责明晰 、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4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7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70名。在职人员总数77名,其中:行政人员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0名,退休人员1人;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069.7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106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106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74万元,占91.59%;项目支出90万元,占8.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9.7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74万元、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70.97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保险等相应增加、另外增加项目支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74万元,占全部预算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84万元,占6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5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53.25万元,占5.0%,住房保障支出92.59万元,占8.65%,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占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95.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6.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2.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增加0.57万元,比上年增加66.28%。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执法检查、整顿及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两联一进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74万元。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的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的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年度总体目标:保障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局工资支出、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缴纳等基本支出,保障单位各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日常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一)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重点支出安排率90%,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质量指标: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率98%,合理利用资产避免浪费。
3、时效指标:政府采购执行率100%,项目按进度完成,公务卡覆盖率100%。
4、成本指标:财政收支平衡,控制成本,无资金浪费。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98%,全面推进建成小康社会。
6、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环境卫生改善,群众幸福感增强。
7、满意度指标:环境卫生满意度、经济发展满意度、社会工作满意度均达98%。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31万元,增加65.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医疗支出,主要用于临时工医疗保障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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