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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司法
  • 发文机关: 九寨沟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1-04-01 10:32:20
  • 发文字号: 〔2021 〕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 来源: 九寨沟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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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受理外商、台商投诉工作。

4、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仲栽登记;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和司法鉴定;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和干部培训工作。

7、指导并管理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助理员。

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效能和社会认知度,努力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百姓得实惠”;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助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2.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一是有效推进《九寨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积极探索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州级“法律政策八进”示范点创建、州级法治乡镇和州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与依法治县办对接,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确定普法责任清单;四是创新工作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加强新媒体普法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打造具有九寨沟县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亮点。

3.继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行为和心理的“三个转变”;二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完成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并依托其完善司法所社区矫正督查系统。四是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持续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继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是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主题日等活动;三是积极做好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民族团结、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单位批准内设机构编制数8个,派出机构17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45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2020年实际财政供养人员45人,其中行政37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九寨沟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39.0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39.08万元,较上年减少9.16万元,减少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9.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9.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739.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9.0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6.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9.09万元,较上年减少9.16万元,减少1.2%。主要是九寨沟县司法局人员减少,减少了五险一金及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公共安全支出526.26万元,占71.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1万元,占14.20%;卫生健康支出39.85万元,占5.40%;住房保障支出67.96万元,占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06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515.63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2021年预算数为5.06万元;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预算数为2.55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2021年预算数为3.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的正常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0.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住处,2021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30.6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9.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67.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63万元,其中:法律援助2.55万元,普法宣传5.06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3万元,减少8.5%,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下村等工作。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警车3.摩托车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九寨沟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九寨沟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九寨沟县司法局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九寨沟县司法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正常开展九寨沟县司法局的各项日常工作,重点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

2.数量指标:正常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保障全局45名在职职工的各项利益。

3.质量指标:正常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

4.保证各项工作的质量到位。

5.时效指标:完成2021年度九寨沟县司法局的各项日常工作,重点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

6.成本指标:严格按照2021年的预算安排,厉行节约,完成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7.经济效益指标: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群众增收。

8.社会效益指标: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稳定。

9.生态效益指标: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为九寨沟县生态旅游增光添彩。

10.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好各项工作工作取得的成果。

11、满意度指标:让广大群众满意。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2040601-行政运行、 2040605-普法宣传、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040610-社区矫正,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的正常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住处指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九寨沟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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