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阿坝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现属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
2、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的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指导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完成改革和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按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的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负责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县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行请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请况;审查所监管县级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现属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和管理。
8、制定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对县级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
二是做实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加快土地确权工作,做实现有资产,壮大资本。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积极推动平台公司信用增信,夯实平台公司融资基础,搭建资本杠杆通道。
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抓好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新模式。
四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县“四个全域·四个九寨”战略思想,加快推进“四个年”建设,进一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脱贫攻坚、宜居县城工作等中心工作。
五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化解群众来信来访问题,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九寨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我中心作为九寨沟县人民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产权管理股和统计与绩效考核股三个内部机构,设有事业编制8名。我中心有事业编制人数7名,工勤人数0名,临时工2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资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84.1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国资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284.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23万元,占69.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2.9万元,占3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国资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28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3万元,占8.19%;项目支出1178.9万元,占91.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4.1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国资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1.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1.1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漳扎镇环卫经费支及污水处理厂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5万元,占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万元,占0.63%;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75.62万元,占8.48%;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占1.08%;城乡社区支出566万元,占63.39%;节能环保支出220万元占24.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 :2021年预算数为7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5.6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环境支出2120501:2020年的预算数为566.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反面的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 2219901:2020年的预算数为220.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中心2021年其他国有支出监管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0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1.3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资中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39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国资中心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23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4.17万元,增加4.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国资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国资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财国资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数392.9万元。
1、年度总体目标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取得良好效果。
2、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脱贫攻坚走访,化解信访事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质量指标:控制三公经费,完成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完成经费使用。
3.时效指标:规定有效时间内。
4.成本指标:严格控制成本在预算资金内。
5.经济效益指标: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6.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教职工业务能力。
7.生态效益指标: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树立生态意识。
8.满意度指标:对培训工作满意度率100%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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