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民政局
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林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有关低保扩围增效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成果,现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阿坝州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阿州民政发[202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村(社区)上报、自主申报、主动发现”等方式相结合,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扎实推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工作,切实把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面主要范围
(一)单亲家庭。单亲家庭是指因丧偶、离异或未婚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结构残缺,由父亲或母亲一方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包括虽然已经成年但正在就读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义务的家庭。单亲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可纳入保障范围。
(二)困难僧侣。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核算收入时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三)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九寨沟县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单独提出申请。
(四)重病患者。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及自费费用较大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单独提出申请。
(五)整户保。前期低保边缘家庭中由于重病、重残等原因以“单人保”纳入低保的对象,如果家庭困难情况未有缓解而且符合整户保条件的,可将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整户纳入保障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常态下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政策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排查认定工作,切实把低保扩围增效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加强排摸,精准调查。全面摸排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即有重病重残的家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人群、支出型困难的人群,将符合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努力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统筹两个结合,即整户保与单人保相结合,具体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将文件精神与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研判,使低保制度更有容量,能够覆盖更多困难群众。
四是加强监督机制。为了避免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乡(镇)纪委对低保扩围工作实行动态调度,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行,杜绝发生“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
九寨沟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九寨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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