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支付相关要求规定,现将我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费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九寨沟县九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电话:0837-7715188,电子邮箱:923395631@qq.com
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收款单位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元) |
|
1 |
植被恢复费 |
长期 |
四川省林草局 |
100% |
232880.00 |
九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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