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保证我县疫情防控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监管,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同时认真做好防控经费及物资的捐赠接收、采购、组织分配等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防控经费管理、使用及物资的捐赠接收、采购、组织分配等进行重点核查。
附件:川财监督【2020】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九寨沟县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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