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县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现将重建资金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灾后重建费用
二、项目性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付款项 |
收款单位 |
合同价 (元) |
实际支付(元) |
1 |
九寨沟县环境质量保障项目
|
质保金 |
成都金邦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包) |
8337000.00 |
416850.00 |
2 |
九寨沟县环境质量保障项目
|
质保金 |
四川金海纳洲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二包) |
2059988.00 |
102999.40 |
备注:此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按合同需支付质量保证金。 |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四、联系电话:0837-7725323
阿坝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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