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经营单位:
为加快补齐九寨沟县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完善中央、省级和地方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九寨沟县应急保障体系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拟将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方面的采购、轮换和管理及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医疗物资储备及生产能力建设),拟在我县相关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经营单位中紧急公开征集部分单位开展我县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工作。
一、应急物资保障储备情况
本次应急物资储备包含县重大疫情及自然灾害防控救治物资储备;具体包括药品、疫苗、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核酸试剂、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具体储备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由储备主管单位定期制定并送达储备单位。
二、参与储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在九寨沟开展经营活动必需的仓储(仓储类别和面积)和人员条件(具体药品经营的人员资格情况)。
(四)具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资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五)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坚决服务中央和省、州、县各级统筹调配,九寨沟县储备单位应满足跨县(区)调度应急物资的需求(提供相关内容的单位书面承诺)。
(六)严格遵守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相关内容的单位书面承诺)。
(七)参加九寨沟县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工作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声明。
(八)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请将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于2020年12月8日12:00之前,报送至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评审时间:2020年12月8日15:00,评审地点: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837-7770653。
附件: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评审方案(应急物资储备类)
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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