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县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现将重建资金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灾后重建费用⠼/span>
二、项目性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 |
收款单位 |
合同价 (元) |
支付比例 |
实际支付(元) |
1 |
九寨沟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工程质保金 |
四川华泽永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950865.96 |
3% |
178525.98 |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四、联系电话:0837-7725323
阿坝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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