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到重建工作的监督中来,切实遵循“阳光重建”原则,按照《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拟拨付重建资金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
二、项目性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名称:九寨沟县林区及自然保护区道路恢复重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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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内容 |
收款单位 |
合同价/费用金额(元) |
支付比例 |
实际支付(元) |
1 |
监理进度款 |
四川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5758.00 |
审计结算后的10% |
20311.3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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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四、联系电话:0837-7731258。
九寨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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