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公开透明,让群众参与到重建工作的监督中来,切实遵循“阳光重建”原则,按照《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拟拨付重建资金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
二、项目性质:“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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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九寨沟县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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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内容 |
收款单位 |
合同价(元) |
支付比例 |
实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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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2货款及尾款 |
四川省农竹建筑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原四川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6,094,732.00 |
30% |
1,828,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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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1质保金 |
四川郦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172,339.00 |
3% |
365,17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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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步设计编制费 |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及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5,846.00 |
100% |
405,846.00 |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者意见,请个人或组织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四、联系电话:0837-7732042
九寨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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