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阿坝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民创办〔2023〕15号)文件要求,拟推荐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等6个集体,李为仁等10名同志,作为阿坝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7—7725319)
附件:阿坝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九寨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一、模范集体(6个)
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浙江省嘉善县驻九寨沟县帮扶工作队
九寨沟县漳扎镇人民政府
九寨沟县南坪镇南坪社区
四川九寨鲁能生态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模范个人(10个)
李为仁 中共九寨沟县委书记
张灵芝 九寨沟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李宗昌 九寨沟县人武部政治军事科十二级文员
杨 甜 九寨沟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主任
黄俊杰 九寨沟县科农局科教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高建辉 九寨沟县教育局教育管理股副长
金 亮 九寨沟县黑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莲生 九寨沟县草地乡下草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杰泽然九寨沟县达吉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
葛道奉 九寨沟县奉巫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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