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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0016

发布时间: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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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九府房权证(2011)字第388号、阿州国用(2010)第0585

薛英,李秀富

国有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3225001101GB00001F00010203

九寨沟县永乐镇张家湾九寨沟花园

2

3

公告单位:九寨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2026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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