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今朝、县委常委、副县长王 平、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治波、县委常委、副县长唐新林、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永胜、副县长龚学文、副县长陈志敏、副县长张迎凤、副县长许本东、副县长王学武、副县长袁 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尤志强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审议了县发改局《关于审定〈九寨沟县细化完善《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相关政策意见建议〉的请示》,县发改局要按照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完善,并与县扶贫开发局做好对接,依照楼房不低于12㎡/人,一户一宅18㎡/人,不超过25㎡/人的标准抓好落实。
二、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九寨沟县灾后重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原则同意九寨沟县灾后重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实施方案,抓紧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三、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岷江源公司与麟祥源酒店国有建设用地位置置换的请示》,原则同意岷江源公司与麟祥源酒店国有建设用地位置置换,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办理。
四、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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