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通报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今朝、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建平、县委常委、副县长王 平、县委常委、副县长李 桢、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龚学文、副县长陈志敏、副县长张迎凤、副县长向泉明、副县长夏茂辉、副县长王学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尤志强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审议了县文旅局《关于报审〈关于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向县政协通报。
二、审议了县文旅局《关于审定〈2019年度九寨沟县文旅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名单(送审稿)〉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
三、审议了县康养办《关于报审〈九寨沟国际医养度假(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向县政协通报。
四、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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