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建平、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永胜、副县长陈志敏、副县长张迎凤、副县长向泉明、副县长夏茂辉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审议了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报审〈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烟草公司阿坝州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原则同意该框架协议,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并向县政协通报。
二、审议了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报审〈四川省剑阁县 四川省九寨沟县缔结友好县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原则同意该框架协议,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并向县政协通报。
三、审议了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报审〈平武县人民政府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加快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协议(送审稿)〉的请示》,原则同意该合作协议,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并向县政协通报。
四、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一)树牢“五精”理念。(二)瞄准“三个典范”。(三)弘扬“九寨精神”。(四)擦亮“九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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