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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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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3日,县长陶钢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听取了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县委常委、副县长孔勇、县委常委、副县长余建平、副县长刘明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永胜副县长龚学文副县长张迎凤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审议了县应急局《关于印发九寨沟县“8·16”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及受损房屋恢复工作方案的请示》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请孔勇同志牵头,刘明清、黎永胜同志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县应急局负责,县政府办、司法局做好指导,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审议,同时向县人大报备、县政协通报。

(二)结合此次灾情实际,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县本级财政统筹好资金,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避险、过渡安置等相关工作。

二、审议了九管局《关于将“8·16”特大洪涝灾害九寨沟景区日则沟珍珠滩瀑布对面崩塌等3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的请示》《关于将“8·16”特大洪涝灾害九寨沟景区日则沟珍珠滩瀑布受损廊道修复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的请示》《关于将“8·16”特大洪涝灾害九寨沟管理局火地坝职工宿舍受损配套设施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的请示》《关于将“8·16”特大洪涝灾害九寨沟景区受损道路纳入抢通保通工程纳入抢险救灾工程的请示》,原则同意,请刘明清同志负责,县发改局做好指导,请九管局严格按照《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及开工时限等相关规定,规范和完善内部决策、专家评估等相关程序,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抢险救灾工程项目依法依规推进。

三、审议了县水务局《关于确定九寨沟县2020“8·16”特大洪涝灾害农村安全饮水应急管材采购方式的请示》,原则同意该请示,请县水务局依法依规办理,抓紧实施、确保质量。同时,与县脱贫办做好衔接,县疾控中心做好水质检测,确保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一)全力以赴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二)抓紧推进灾损上报和重建准备工作。(三)对标脱贫奔康要求抓紧补齐短板。(四)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五)严肃纪律规矩强化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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