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 命:
辛金龙同志为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一年);
李 欢同志为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李桂林同志为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半年);
沈 焰同志为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祝 迪同志为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免 去:
宋跃斌同志九寨沟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 刚同志九寨沟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登华同志九寨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宗林同志九寨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春林同志九寨沟县康复中心主任职务;
李桂林同志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沈 焰同志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祝 迪同志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魏华财同志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唐 虎同志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唐国平同志九寨沟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王炜栋同志九寨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马吉安同志九寨沟县中藏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特此通知。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