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韩 丽同志为九寨沟县人民政府驻成都联络处主任;
杨 涛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副局长;
兰国兵同志为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一年);
任 磊同志为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
格让久同志九寨沟县人民政府驻成都联络处主任职务;
雷代荣同志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柴发梁同志九寨沟县公安局九寨沟分局副局长职务;
韩 丽同志九寨沟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先玉同志九寨沟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特此通知。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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