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阿坝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九寨沟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阿坝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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