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受灾群众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2024年7月16日至24日,九寨沟县境内出现多轮强降雨,范围广、强度高、持续时间长,地质灾害频发,部分群众住房遭受损毁。为切实做好在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中群众受损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和住房安全,根据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4〕152号)《阿坝州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阿州财建〔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受灾实际情况,我局组织起草了《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受灾群众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4〕152号);
2.《阿坝州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阿州财建〔2024〕20号)。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重建、维修加固对象
1.重建对象
(1)在此次灾害中住房成为“倒塌房”“D级危房”且无房可住的受灾家庭。
(2)受损房屋原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需搬迁,且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的受灾家庭。
2.维修加固对象
在此次灾害中受损,被鉴(判)定为“轻度破坏”“中度破坏”“重度破坏”的城乡住房。
(三)重建方式
1.原址重建
2.异址重建
3.自主购房
(四)补助标准
1.重建补助标准:每户补助6万元;
2.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住房“轻度破坏”每户补助0.3万元,“中度损坏”每户补助0.5万元,“重度破坏”每户补助0.8万元。
以上补助不得与其他建房补助政策(避险搬迁、水库移民搬迁等)同时享受。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强化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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