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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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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计划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受灾前水平。

二、起草过程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多次征求县级各部门意见,形成了《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九寨沟县“7·16”“7·24”强降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包括正文九条及附表一份,主要内容为重建基础实施范围全县12个乡镇,灾害共造成全县12个乡镇2474户8483人受灾,转移受灾群众及游客8388人(其中游客1456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20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7亿元;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建目标;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全县341户城乡住房不同程度受损,其中农村住房受损198户(轻度破坏78户、C级危房84户、D级危房23户,倒塌13户)、城镇住房受损143户(轻度破坏);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卫士、社会治理等方面。“7·16”“7·24”强降雨灾后恢复重建梳理项目42个,总投资9.54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2个,总投资6.69亿元;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5个,总投资0.25亿元;地灾治理项目2个,总投资1.9亿元;产业发展项目3个,总投资0.7亿元;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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