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扎实推进2024年度补充耕地恢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初步拟定《九寨沟县2024年补充耕地恢复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工作原则,通过恢复“非粮化”耕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组织体系。成立九寨沟县补充耕地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科技农牧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林草局等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调度会议机制、工作督导巡查机制、信息及时报送机制、严格离任移交机制。
(四)工作步骤。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分别为:2024年9月—10月前期部署阶段,2024年11月—12月实施阶段,2024年11月—12月验收举证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5月资金兑现阶段。
(五)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三是严格考核监督,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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