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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激励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2026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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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激励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实施方案(2026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提质增效、绿色生态、联农带农”发展目标,通过财政奖补激发农牧业经营主体活力,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激发全县上下参与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对象、奖补内容及标准、申报程序、验收方式、资金来源及兑付、保障措施八部分组成,其中奖补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粮油适度规模化种植。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的奖补,粮油包括(玉米、土豆、青稞、大豆、油菜)。对于荞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150元的奖补。

(二)蔬菜(食用菌)规模化种植。2026年新种植的,露天蔬菜规模在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700元的奖励;设施蔬菜5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1500元的奖励;食用菌500㎡以上的按3元/㎡给予奖励。

(三)老旧果园提升改造苗木补贴。2026年针对老旧果园提升改造,新栽果树苗木(苗木必须是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资质的供应商供应)0.3亩以上,以签订购苗合同交易价格的60%进行补助。

(四)生猪、牛、羊养殖。能繁母猪存栏3头及以上的(须已产仔)生猪品种补贴300元/头,藏猪品种补贴100元/头;生猪(藏猪)出栏,出栏10头以上的,补贴100元/头,同一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黄牛出栏5头以上的,补贴150元/头,牦牛出栏10头以上的,补贴100元/头。从事生猪、牛贩卖的商贩不作为补贴对象。已享受2025年度能繁母猪补贴的,不得就同一存栏数量重复申报。本年度仅对新增部分予以补贴。申报出栏补贴需提供检疫证明。

(五)禽、中蜂、兔养殖。蛋鸡存栏1000羽以上的,补贴5元/羽;肉鸡出栏500羽以上的,补贴5元/羽;雏鸡育苗出售,出栏1000羽以上的,补贴1元/羽;中蜂50群以上,补贴20元/群;兔出栏200只以上,补贴10元/只。已享受2025年度蛋鸡存栏、中蜂补贴的,不得就同一存栏数量重复申报。本年度仅对新增部分予以补贴。申报出栏补贴需提供检疫证明。

(六)农产品“三品一标”创建。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奖励2万元/个,同一主体每增加1个产品增加1万元奖励,总奖励不超过6万元。对按要求完成绿色食品续展的主体,给予1万元的补助,同一主体,超过1个产品,每增加1个产品按0.5万元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3万元。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凭有机产品证书,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同一主体,超过一个产品,每增加1个产品按1万元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6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凭证书一次性奖励8万元/个。

(七)支持农产品初精深加工。对就地就近实施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或主体,新取得SC认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八)农产品销售。通过线上线下(运用电商平台或通过农超、农企对接)等方式,销售我县特色农畜产品的经营主体,年销售额2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3万元,401万元—600万元的奖励5万元,601万元以上奖励8万元。委托加工的除外。

本方案所称的“以上”“不超过”均包括本数。

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填写“九寨沟县激励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申报表”(附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待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所有资料作为报账资料要件一同报县科技农牧局。

验收方式:由所在村进行初验,初验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复审合格的新型经营主体(个人)进行复验,验收结果在本辖区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科技农牧局,实行县级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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