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法制宣传

家暴零容忍!九寨沟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05-06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人生安全保护令,听说过吗?这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作出的民事裁定。

2022年4月25日,九寨沟县法院在受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根据原告申请,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九寨沟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岳某与被申请人宛某系夫妻关系,因宛某多次对岳某实施家暴,岳某曾在2020年7月起诉离婚,后于2020年9月向法院申请撤诉。岳某撤诉后宛某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多次殴打岳某,致岳某住院治疗。惊惧之下,岳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一并提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经审查,岳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承办法官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宛某对申请人岳某实施家庭暴力,及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了裁定书,并对被申请人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向被申请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等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内容,主要作用在于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护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再次发生,有效维护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家和万事兴,家庭暴力不仅对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当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时,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