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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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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消除重特大事故安全隐患,结合省、州、县各级政府以及安办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对辖区内的燃气灶具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经过拉网式排查,全县共有17家燃气灶具经营单位,检查人员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销售的燃气灶具有无“3C”认证标识;有无质量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等基础信息是否齐全;有无熄火保护装置;产品标准是否为GB16410-2020。经检查,发现燃气灶具就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之前的家用燃气器具(QS标识)等问题,按规定要求经营单位立即下架11台QS标识的燃气器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并签订《销售家用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7份,发放《销售家用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提示函》17份,同时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线上企业主页相关公示信息,亮证亮照经营。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3辆、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经营户17家,下一步,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燃气灶具的产品质量监管,继续将燃气灶具纳入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进行质量抽检,并加强后处理,坚决依法打击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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