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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长信箱》第288期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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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办公室:

《州长信箱》第288期收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织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双河乡对所反映事件进行详细核查,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为支持九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20184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设置郭元乡青龙沟、双河乡下甘座2处砂石取料场,专供九绵高速项目建设砂石需要;同年10月,研究同意由九绵高速LJ1LJ6两个合同段自行开采郭元乡青龙沟、双河乡下甘座2处砂石取料场。在县政府批复后,我县要求九绵高速路基土建工程LJ6标项目部为下甘座砂石取料场作了《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开发利用方案》《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九绵高速路基土建工程LJ6标合同段下甘座砂石取料场爆破工程备案资料》《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地址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九寨沟县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我县原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分别对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等进行研究评估,并依法依规进行了批复。截至目前,该砂石取料场手续办理齐全,并具备爆破资质,不存在违规开采情况。同时,经县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现场核查,相关环保设备齐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有相关证据或迹象表明该砂石取料场违反了环保法。

在下甘座砂石取料场成立之初,双河乡下甘座村已与料场达成协议,由料场和运输公司两家各按照1/立方米为下甘座村提取资源利用费作为集体经济,且料场劳务和运输优先考虑使用本村村民。经核查,该信访人员为双河乡下甘座村村民易孟奎,其本人购置有车辆,意想在料场经营,但因前期与料场洽谈未达成一致,心有怨言。在与其本人沟通时,其本人对所有反应事件无任何可支撑证据,更多的是听说。我县双河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对反应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未发现任何线索指明该砂石取料场在利益团体下经营或存在钱权交易,信访人易孟奎所反应问题不实。

在与信访人沟通时,我们对信访人易孟奎关于国家支持重大项目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说,对于九寨沟支持九绵高速建设的举措进行了宣传,将双河乡下甘座砂石取料场合法经营的资质给易孟奎当场验看,并进行了引导教育,让其在关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更加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而非为个人利益,扭曲事实,妄自非议。

经对易孟奎国家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易孟奎对此次信访处理表示很满意。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和绵九公司九寨沟代表处,强化监督,严格施工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共同做好砂石取料场环境综合整治和规范工作,千方百计化解、妥善处理九绵高速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九绵高速公路建设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特此报告。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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