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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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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九寨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019

九寨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根据《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不得与本单位其他财政资金混淆。

第二条  专项资金管理原则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注重绩效。严禁拆借、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不得购置项目用途以外的固定资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专项资金成本费用的其它支出。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对拨付各部门的专项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第三条  严格执行《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64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县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后,按程序及时分配。

第四条  资金的审核。专项资金所涉及到的各项补助补偿资金要严格按照《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寨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户补助补偿奖励方案〉的通知》(九寨沟府发〔201847号)标准执行,涉及补助补偿款、奖励标准、户数、人口的核定,必须在项目区固定地点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出具正式拨款报告附公示表呈项目业主(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查。工程款根据项目推进和监理对工程量的认定进行申报。

(一)资金的拨付。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项目进度拨款,专项资金经项目业主审查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县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分配下达。乡(镇)须按项目进度拨付。

(二)资金的发放。属于政策标准内的各类补助补偿款由实施乡镇根据公示无异议的金额进行发放,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组长和经办人员的签字手续完善,农户签字确认。乡(镇)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打入农户粮食直补存折或一折通上,不得发放现金。对户主不在当地需代领的必须注明与户主的关系,并附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村集体土地补偿资金要打入村集体帐户,不得将款项存入个人帐户,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与项目业主进行结算,不能以拨代支。不允许有扣减农户补助补偿款的行为。

(三)超出政策的补助补偿款必须一事一议呈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勘察、设计、监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金额的80%;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0%,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超出合同的新增工程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支付。

第五条  乡(镇)往来资金管理。往来资金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晰,收取、分配使用等均要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主要领导需签字方可支取,不得平调、挪用、挤占、套取、截留。

第六条  工作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各部门对工作经费的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九寨沟府发〔201920号)执行,凭据报销要与增减挂钩有关,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到票据规范、开支合理、摘要清楚,签字手续完善,按月及时记帐和凭证装订归档。乡(镇)对村组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乡(镇)工作经费总额的1/3

第七条  专项资金档案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由项目业主、各乡(镇)指派财务人员专人负责,主要包括:经费明细帐、记帐凭证、补助补偿款公示及支付凭据复印件、项目区群众代表议事会记录等与经费支出有关联的要件。

第八条  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各乡(镇)要主动接受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帐目清楚、报表准确、结算及时。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制度不严、资金管理混乱的将暂缓资金拨付直至整改合格,由此引发的其它问题由项目业主、各乡(镇)自行解决。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程序查处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九寨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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