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九寨沟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九寨沟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已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01226



九寨沟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大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阿坝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九寨沟县教育跨越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精神,在2016年版《九寨沟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试行)》推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教育发展实际,对原方案修订后形成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学校学生教师三位一体全面发展的质量观,以项目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以创新实践促进学校特色建设,深化县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准确把握教育教学现状,深刻理解不同学段、不同学校和不同学科特点,狠抓学段间融合与衔接;健全完善竞争机制,着力强化过程监督管理,构建发展水平与增值水平并重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县域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发展九寨教育软实力,实现优质均衡,区域示范,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地区教育奋斗目标。

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内容

(一)教育改革创新评估

结合学校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目标,确立为期3年的改革创新工作。

(二)教学质量评估

1.学前教育:以县教育局组织的幼儿综合素质测试为评价内容。

2.小学:以县教育局组织的文化素质调研统测、毕业年级州检测为主要内容。

3.初中:以州教育局组织的学业水平调研统测、中考为主要内容。

4.高中: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为主要内容。

5.素质学科:小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初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高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素质学科,以县教育局组织的素质测试为评价内容。

6.藏文学科:参与检测学校及年级为南中七、八年级、大录、漳扎小学毕业年级,以县教育局组织的素质测试为评价内容。

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项设立

(一)教育改革创新奖

行政管理创新、素质教育创新、培养模式创新、评价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其他工作创新。

(二)学前学段教学质量奖

学前幼儿综合素质测评奖。

(三)小学学段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综合奖、毕业年级州检测总分全县前200名奖。

(四)初中学段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综合奖、非毕业年级优生培育奖、中考上线奖。

(五)高中学段教学质量奖

本校学生高考硬上省一本线目标奖、本校学生高考硬上省二本线目标奖、高中规范办学奖。

(六)优秀高中毕业生奖

一流名校奖、一本院校奖、二本院校奖。

(七)藏文统一测评奖励

四、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式及细则

(一)教育改革创新奖

申报学校需结合本校发展现状及发展目标,具备一定发展条件和改革基础;具备一定保障能力,能保证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能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改革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改革方案与具体措施可行,能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有一定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申报项目有关材料客观真实,对改革过程风险和改革预期有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1.申报立项:各校(园)按照课题申报程序向县教育局申报,教育局聘请专家对改革创新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经专家组审查批准确立为一级、二级、三级改革项目(每3年确定的一级、二级、三级改革项目分别不超过3个、8个、12个)。

2.考核办法:研究周期内,前两年教育局每年组织专家组通过资料评审、现场检验等方式考核学校改革项目,项目考核合格后按等级分别奖励学校基数2万元、1万元、0.5万元;第三年专家组通过资料评审、现场检验、终审答辩等方式考核改革项目,终审考核合格按等级分别奖励学校基数3万元、2万元、1万元。

3.奖励系数设定:按学校规模499人以下、500—999人、1000—1499人、1500人以上四个档次,设定奖励系数为0.60.81.01.2

(二)学前学段教学质量奖

按所有班级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幼儿五大领域(健康、科学、语言、艺术、社会)能力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价。综合评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分别奖励幼儿园3万元、2万元。

(三)小学学段教学质量奖

1.教学质量综合奖:按学校所有年级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文化素质调研统测结果进行量化综合评估。综合评估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学校基数3万元、2万元、1万元。综合评估排名,全县倒数三名且低于县均值的60%,按15%10%5%的比例扣全校教职工年终绩效,取消相对应学校教师的当年评奖评职资格,并与年终综合目标奖挂钩。计分办法如下:

1)发展水平得分:由合格率、优生率、平均分三项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合格率占40%、优生率占30%、平均分占30%

2)增值水平得分:由合格率增值分、优生率增值分、均分增值分、保有率增值分四项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合格率增值分占32%、优生率增值分占24%、均分增值分占24%、保有率增值分占20%

3)增值分的计算方法:

合格率增值分=[(A1-A2)-Min(A1-A2)]/[Max(A1-A2)-Min(A1-A2)]×32

【说明:A1:本年度校合格率-本年度县合格率;A2:前一年校合格率前一年县合格率,最高加32分】

优生率增值分=[(B1-B2)-Min(B1-B2)]/[Max(B1-B2)-Min(B1-B2)]×24

【说明:B1:本年度校优秀率本年度县优秀率;B2:前一年校优秀前一年县优秀率,最高加24分】

均分增值分=[(C1-C2)-Min(C1-C2)]/[Max(C1-C2)-Min(C1-C2)]×24

【说明:C1:本学年校生均得分/本学年县生均得分;C2:前一年校生均得分/前一年县生均得分,最高加24分】

保有率增值分=[D1-minD1]/[Max(D1)-Min(D1)]×20

【说明:D1:本学年在籍人数/新生入籍人数;最高加20分】

4)教学质量综合得分:由发展水平得分和增值水平得分两项构成,分别占总分的50%

5)奖励系数设定:按学校规模99人以下、100—199人、200—499人、500—999人、1000—1499人、1500人以上四个档次,设定奖励系数为1.01.31.72.12.52.9

2.毕业年级州检测总分全县前200名奖:各学校获全县前200名计奖,其中升入县内中学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10万元/生,升入县外中学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06万元/生。

(四)初中学段教学质量奖

1.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综合奖:按七、八年级参加州教育局组织调研检测的四项指标(合格率、优生率、均分、保有率)的增值水平得分对县中、南中小班、南中普班进行量化综合评估。综合评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分别奖励学校基数5万元、4万元、3万元。综合评估排名,倒数一名且经教育局审核确定当年出现了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按5%的比例扣减校长及联系年级校级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奖励金,按5%的比例扣相对应部分教职工年终绩效,取消相对应部分教师的当年评奖评职资格,并与年终综合目标奖挂钩。

1)增值水平得分:由合格率增值分、优生率增值分、均分增值分、保有率增值分四项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合格率增值分占32%、优生率增值分占24%、均分增值分占24%、保有率增值分占20%

2)增值分的计算方法:

合格率增值分=[(A1-A2)-Min(A1-A2)]/[Max(A1-A2)-Min(A1-A2)]×32

【说明:A1:本年度合格率本年度县合格率;A2:前一年合格率前一年县合格率,最高加32分】

优生率增值分=[(B1-B2)-Min(B1-B2)]/[Max(B1-B2)-Min(B1-B2)]×24

【说明:B1:本年度校优秀率本年度县优秀率;B2:前一年校优秀前一年县优秀率,最高加24分】

均分增值分=[(C1-C2)-Min(C1-C2)]/[Max(C1-C2)-Min(C1-C2)]×24

【说明:C1:本学年校生均得分/本学年县生均得分;C2:前一年校生均得分/前一年县生均得分,最高加24分】

保有率增值分=[D1-minD1]/[Max(D1)-Min(D1)]×20

【说明:D1:本学年在籍人数/新生入籍人数;最高加20分】

3)奖励系数设定:按县中、南中小班、南中普班设定奖励系数为1.01.05.0

2.非毕业年级优生培育奖:以起始年级实际入学的全县前200名优生数为基数,在非毕业年级学年统测中,南中普班、南中小班、县中小班每增加1名,奖励学校0.1万元,每减少1人,扣减学校当年目标管理奖0.05万元。

3.中考上线奖:毕业年级中考总分全县前100名,其中升入县中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10万元/生,升入县外中学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06万元/生;总分全县前101-200名,其中升入县中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05万元/生,升入县外中学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03万元/生;总分全县前201州划普高线上人数,其中升入县中就读学生奖励学校0.01万元/生。

(五)高中学段教学质量奖

1.本校学生高考硬上省一本线目标奖:最近3年本校学生硬上省一本线人数的最低值为及格线,平均值(小数四舍五入收整)基础上下浮2个为低线,最高值为高线。当年本校学生硬上省一本线人数小于及格线,视为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大于等于及格线小于低线,视为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大于等于低线小于等于高线,视为完成目标任务;大于高线,视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10万元;人头奖0.1万元/人;

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25万元;人头奖0.5万元/;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40万元;人头奖1万元/人;

超标奖:超高线1—5人部分,奖励学校3万元/人;超高线6—10人部分,奖励学校4万元/人;超高线11—15人部分,奖励学校5万元/人;更多超标人数,按规律以此类推。

2.本校学生高考硬上省二本线(含艺体考生双上省本科线,不含硬上省一本线)目标奖:最近3年本校学生硬上省二本线人数的最低值为及格线,平均值(小数四舍五入收整)基础上下浮2个为低线,最高值为高线。当年本校学生硬上省二本线人数小于及格线,视为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大于等于及格线小于低线,视为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大于等于低线小于等于高线,视为完成目标任务;大于高线,视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5万元;人头奖0.05万元/人;

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15万元;人头奖0.3万元/;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向学校发放基本奖25万元;人头奖0.2万元/人;

超标奖:超高线1—5人部分,奖励学校1万元/人;超高线6—10人部分,奖励学校2万元/人;超高线11—15人,奖励学校3万元/人;更多超标人数,按规律以此类推。

3.没有完成高考综合目标任务扣减:最近3年本校学生硬上本科线人数(含硬上一本、二本线、艺体考生双上省本科线)的最低值基础上下浮4个为及格线:小于及格线大于等于及格线一半(小数四舍五入收整),每减少一人,按10%的比例扣减校长及联系年级校级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奖励金,按10%的比例扣减高三年级教职工年终绩效,小于及格线一半,按20%的比例扣减校长及联系年级校级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奖励金,按20%的比例扣减高三年级教职工年终绩效,并与年终综合目标奖挂钩。

4.高中规范办学奖:高一、高二、高三普通班学业成绩,由教育局组织参与州内外同类学校学年末检测实行联考(高三以成都或绵阳二诊考试为依据),县中学年级当年平均分减去上年我县总平均分与州内外同类学校同类学校平均分差额为参考线,平均分达到参考线100%奖励8万元,年级平均分比参考线提高5%以内(含5%)奖励10万元,年级平均分比参考线提高5%—10%(含10%)奖励12万元,提高10%以上奖励16万元,低于参考线100%及以下不奖励。高一、高二、高三分别计算,分别设奖。

5.凡学籍在本县且高考当学年在县内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计奖。

(六)优秀高中毕业生奖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县高中学生勤奋读书,让更多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到高等院校就读,对在本县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硬上省本科分数线并被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一流名校奖:录取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籍在本县且高考当学年在县内实际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20万元;外地就读回我县参加高考的学生,每人奖励4万元。

2.一本院校奖:硬上省一本分数线并录取的学籍在本县且高考当学年在县内实际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1万元;外地就读回我县参加高考的学生,每人奖励0.5万元。

3.二本院校奖:上省二本院校分数线(含艺体本科双上线,不含硬上省一本线)并录取的学籍在本县且高考当学年在县内实际就读的学生,每人奖励0.5万元;外地就读回我县参加高考的学生,每人奖励0.2万元。

凡在我县参加高考的学生,上述奖励只能享受一次,专科层次的学生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七)藏文统一测评奖励

    以参与测评学生的平均成绩为标准,设一等奖一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1000元;以学校为评价单位。

《九寨沟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