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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两项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待遇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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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关于完善两项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待遇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01230



关于完善两项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

工资收入待遇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和《关于转发人事厅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5 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时代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建立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落到实处,科学有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为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师资基础。

二、建立健全两项机制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强国先强教,强教先强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完善教师工资保障制度,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真正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一)建立完善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1.制发《九寨沟县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切实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同时,县教育局要着眼打造民族地区一流的教师队伍,建立系统、科学、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四个全域、四个九寨建设。

2.落实《九寨沟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办法》政策,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科学有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县教育局要切实抓好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和资金核算,县人社局按照要求做好资金审核批复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编制内教师定期体检、教师节按时慰问、退休时累计从教满30年一次性奖励及月工作补助等政策落实落地。

3.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有关事宜》,保障教师队伍与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核实机制,严把在编在岗履职关,保证在编在岗教师与乡镇公务员及其他事业人员同等享受相应乡镇补贴政策(城区7所学校除外)。同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严把补贴标准审核关,确保按岗享受乡镇补贴,落实教师待遇。

4.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切实保障农村在编在岗教师享受乡村教师补贴,每半年对教师调整情况进行核实梳理,对离岗和退休的教师及时取消乡村补贴;严格审核乡村教师补贴享受花名册,切实做到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切实做好资金保障,严格按照省、市(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担机制,保障由县级层面承担的180/·月标准的资金,保证最低补助标准为400/·月的农村教师补贴按时直接发放。

5.适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规范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教育局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2033 号)文件,自20201月起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并及时兑现落实。同时,建立完善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分期分批发放奖励性绩效核定办法,根据工作实际,每半年核发一次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办法》从 2021 年起执行。此后,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参照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1.严格落实《九寨沟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全县平均目标绩效奖金标准执行,并随全县目标绩效奖金调整而同步调整,严格按照《九寨沟县教育系统学校综合目标绩效奖分配指导的意见》,健全教育系统教师正向激励长效机制,确定一二三等奖三个层次对年终目标绩效进行三次分配,由财政全额保障学校年终目标绩效奖。

2.建立教师薪级工资正常调整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工资结构、标准、政策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薪级工资晋升调整工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逐年提升。同时,根据当地公务员工资调整政策按规定同步进行工资调整。

3.建立教师评职晋级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根据全州评职晋级总体安排和系统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评职晋级,坚持满编运行、缺多少补多少原则,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时竞聘补位,用好用活评职晋级政策,保障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及时聘任到更高职级岗位上,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科学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定期督导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按时、按标兑现相关政策。同时,强化责任,加强统筹,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动态调整到位、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定期开展各级各类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一线教师,切实发挥优秀教师引领作用。

《关于完善“两项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待遇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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