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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92295320D/2025-00381
  • 公文种类: 通知
  • 文       号: 九寨沟府办发〔2025〕32号
  • 发布机构: 九寨沟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5-11-04
  • 成文日期: 2025-10-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九寨沟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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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九寨沟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九寨沟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阿坝州医疗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阿坝州税务局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阿坝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阿坝州教育局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25〕21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全民参保,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缴费标准

2026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2026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特殊群体缴费

具有我县户籍的以下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照2026年缴费标准给予一定补助,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一)全额补助对象

1.特困人员;

2.孤儿;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部分补助对象

1.低保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助按照缴费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75%,即300元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费100元。

2.监测对象。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定额补助按照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75%,即300元给予资助参保,个人缴费100元。

四、缴费方式

(一)村(组)、社区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可到所属村(组)、社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线上及税务大厅缴费

一是线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微信-城市服务”、各合作商业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Web端、APP及“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业务办理医保费缴费业务。二是税务大厅缴费。缴费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九寨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窗口缴费。

(三)个人账户代缴医保费

流程:①微信搜索“川医保”,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授权登录”。②进入川医保首页,特色服务“亲情账户”,添加家庭成员,勾选个人承诺书,输入家庭成员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关系)。③点击服务,“医保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代缴申请”,点击“我已知晓”,点击“选择已绑定人”一次只能选择一个人,被代缴人参保区划选择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缴费年度选择“2026年”,点击“代缴信息查验”,点击险种档次信息下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选择缴费档次“城乡居民一档”、缴费金额400元,点击代缴申请提交,界面会有“提示”,点击确认。

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金融机构、各乡镇要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式”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参保缴费服务。

五、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在县州属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经办人员具体抓,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在县州属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帮助解除后顾之忧的具体举措。各乡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增进民生福祉、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出发,全力组织实施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

牵头部门: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阿坝州南坪国有林保护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阿坝州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二)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全民参保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办法宣传动员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别要认真宣传有关参保方面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对财政补助政策、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等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员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特别是重点人群参保率达100%。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的城乡居民参保动员工作,防止漏保断保,影响待遇享受。

牵头部门: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阿坝州南坪国有林保护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阿坝州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和景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阿坝州南坪国有林保护局: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及南林局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本学校教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和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等工作。

阿坝州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培训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教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在校(园)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县民族宗教局:负责全县僧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县级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动员参保等工作。

(三)规范工作管理,精准标识身份

县民政局、县科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全面做好人员身份认定标识工作,健全各类人员参保台账,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对新增人员要及时动态调整,做到信息共享,管理精细,参保人员身份精准,确保重点人群100%参保。参保人员一年中身份如有变动,县科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照《九寨沟县贫困人口医保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将变动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各乡镇要逐户排查,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精准动员参保。

牵头部门:县科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在医疗保障一体化平台中对推送的特殊人员进行精准标识,确保特殊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县科农局:负责全县监测对象的身份审核认定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人员的身份审核认定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身份审核认定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医疗保障局完成医疗保障一体化平台中人员身份精准标识工作,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建立未参保人员台账,确保特殊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政府主导、乡镇主责、医保税务主抓、部门配合”原则,各乡镇、县级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做好信息交换、数据推送等工作,全力推进“应保尽保”,聚焦重点人群参保、关键环节管理,确保群众及时参保、不漏一人,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及稳定脱贫人口参保动态全覆盖。为全面完成2026年度参保征缴任务夯实基础。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部门: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科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九寨沟县税务局:负责组织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征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变动情况推送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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