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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92295320D/2026-00052
  • 公文种类: 通知
  • 文       号: 九寨沟府办发〔2026〕33号
  • 发布机构: 九寨沟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6-07-15
  • 成文日期: 2026-06-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九寨沟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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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九寨沟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九寨沟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本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1.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筑牢执法队伍政治忠诚。

2.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文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分级、精准施教,开展分层分岗专业化培训。

4.坚持实战导向、注重实效,紧扣执法一线提质赋能。

5.坚持德才兼备、从严治训,严明纪律作风和廉洁底线。

6.坚持统筹推进、守正创新,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培训体系。

第四条组织体系

县司法局:统筹全县执法培训、制定计划、组织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与资格考试、监督考核。

各执法部门(乡镇):负责本单位专门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保障经费、落实学时。

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本系统业务培训,开展跨部门联合培训。

第五条培训计划制定

由九寨沟县司法局结合以下因素制定下一年度《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执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本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本局上一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法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培训建议。

第六条核心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2.公共法律:基础法律、行政执法通用法律、“三项制度”、执法规范。

3.业务法律: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执法技能: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询问笔录、证据固定、文书制作、送达执行、听证组织、复议应诉、应急处置、执法记录仪与信息化应用。

5.职业道德与廉政:执法纪律、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文明用语、服务规范、警示教育。

6.综合能力:群众沟通、矛盾化解、舆情应对、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集中授课:专家讲座、业务骨干精讲、政策解读。

2.案例教学:典型案例剖析、疑难案件研讨、纠错复盘。

3.实战实训:模拟执法、现场观摩、案卷互评、岗位练兵、部门联合演练。

4.线上学习:网络课程、直播教学、在线考试、碎片化学习。

5.交流研讨:专题座谈、经验分享、外出学习、跟班作业。

第八条学时要求

1.各级执法部门确保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需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法治教育网”线上法律知识培训。

3.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的方式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参加30学时以上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第九条结果运用

执法资格:培训学时/考试合格为领证、年审、换证必备条件。

年度考核:纳入个人与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评优/晋升:培训表现作为重要依据。

离岗管理:未达标者暂停执法、调离岗位、暂扣/注销执法证。

第十条解释权

本制度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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