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九寨沟草地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草地乡下草地村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11880
负责人姓名:张艺才
李 辉
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乡机关、各村、辖区单位等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
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2.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集体资产,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5.负责村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1.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级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2.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文化旅游、民族团结、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
1.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乡司法所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完善村规民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5.负责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力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
6.负责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
8.协助气象主管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五)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完成党委、政府等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本乡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统筹协调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宣传、统战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维护稳定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武、政法、统战、信访、稳定、民族团结、防邪和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法治建设,承担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乡司法所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活动;负责流动人口、外来僧道管理;负责基层自治、民主法治建设及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村民委员换届选举;负责国防动员和兵役服务工作。统筹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参与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宜居乡村建设;负责统筹、指导、监管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对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出意见及建议;负责指导、服务、监督管理辖区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并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教育、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就业、社保、医保、劳动保障、救助、救济、低保、儿童、老龄、残疾人等社会事业服务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人民防空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及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等重点工作;负责应急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习以及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应急值守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旧危房安全排查,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管和住房安全宣传引导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和财政财务审计;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村级财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人大、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县草地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拟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各项工作延伸;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联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县草地乡党群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群众团体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县草地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负责指导、协调和宣传乡村文化、文艺、体育等活动;负责广播影视设施设备维护、信息上报等工作,巩固提升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无线数字电视等工程。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县草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农业机械等技术、品种、机具等的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林业、农业苗情、自然灾害、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草地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19名,在编1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2名,在编2名,事业编制13名,在编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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