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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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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县行政审批局
单位地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九寨大道33号
值班电话:0837-7725377
传真电话:0837-7725377
主要职责:
  一、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指导全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工作,承办涉及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指导各乡(镇)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和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对涉及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财务、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政务公开、劳资、工青妇、卫健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培训教育、群团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股:负责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阶段的审批、备案等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负责涉及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核准、变更和备案;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办理;负责商务、科教文卫、民政、司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食品药品、城市管理、档案等领域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并联审批、收退件的认定复核等工作;负责跟踪检查审批服务事项的业务报表统计、案卷的归档工作;负责建立完善中介机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进行内部监督管理;负责网上办事等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督查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州)、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涉及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并对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高效化办理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办法和标准,负责受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规定的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本单位涉及的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服务对象的行政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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