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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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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九寨大道33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26780

负责人姓名付福平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落实省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管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工作。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制定全县经办服务规程,规范全县经办服务窗口建设。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督促做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全县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事项。负责对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及个人账户的结算转移,核拨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提供个人账户查询服务。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及生育保险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疾病的审批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老红军、离休干部以及1至6级伤残军人(警察)的医疗费用统筹管理。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伤残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告,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基金运行情况报告。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伤残医疗补助、生育保险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分析工作。

(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疾病的审批认定工作。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告,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基金运行情况报告。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分析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医保局行政编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编9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股级5名。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事业编8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股级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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