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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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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新城区八一路5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837-7729668

负责人姓名王小龙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牵头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综合性消防救援等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应急管理安全监管股。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负责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州、县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减灾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救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防火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拟订消防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火灾事故、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县安办日常事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管线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三)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职责:拟订火灾事故、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等;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等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2人,参公编制16人,事业编制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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