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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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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7号楼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16

负责人姓名:葛海荣

机构职能:

(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负责落实上级衔接政策,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防止返贫致贫。

(三)负责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用于乡村基础补短和产业发展。

(四)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五)负责东西部协作,深化帮扶机制。

(六)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七)负责定点帮扶,做好消费帮扶。

(八)负责大骨节病综合防治

(九)负责雨露计划政策落实。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管理、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效能建设、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宣传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财务工作计划、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开发计划股。研究提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建立监测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做好系统管理维护。联系省级各部门、州级机关各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协调县级机关、县属企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调查研究。

(三)项目管理股。拟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长期规划,建立管理项目库;负责各类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的管理,制定全县涉农整合资金的申报、投向和分配方案,负责项目的审查、历年回收的贴息贷款和再贷项目的管理;协助县级机关部门制定与实施对脱贫地区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四)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上级衔接政策,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防止返贫致贫。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合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创建。

(五)九寨沟大骨节综合防治中心主任。编制全县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大骨节病的统计、分析、情况专报;承办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副科级职数1名,股级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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