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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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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下教场和谐路2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16

负责人姓名:方燕明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査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覺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值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査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信息化与新闻宣传股。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部门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局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依法组织、指导、管理全县集贸市场等各类有形市场的交易行为。统筹组织、指导参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农资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依职能承担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参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相关职能工作。组织运用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依法査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査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气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理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消驟者维权宣传教育。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县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统一投诉举报运行热线、平台和工作机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流、统计维权案源材料。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负责全局信访工作。

(四)价格监督和反垄断股。实施和按权限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査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査工作。依法依授权执行和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和办法。依法依授权指导九寨沟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

(五)知识产权商标股。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专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相关工作。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査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局日常工作。

(六)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负责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督査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党建工作。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商办理机制。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承担县民营经济发展局日常工作。指导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七)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导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属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査工作。负责全县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盐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将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盐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依授权组织实施全县食品抽检工作。

(九)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药品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授权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及合理用药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依法授权开展执业药师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经营许可,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全县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法查处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依法依授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工作。按照州市场监管局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十)质量发展股。拟订推进质畳強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业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依授权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产品(商品)抽检工作,发布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收集、分流、统计、转呈案源线索,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品(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产品(商品)安全标准、产品(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指导产品(商品)检验检测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貴标准物质和计畳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畳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貴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依法依授权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査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铳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二)政策法规股。承担组织起草本部门有关地方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本部门申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

(十三)计划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负责编制本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派出机构4个(永乐市场监督管理所、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漳扎市场监督管理所、玉瓦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8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参公编制4名,事业管理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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