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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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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九寨沟县住建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政务中心5号楼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65

负责人姓名秦远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服务业、市政公用服务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草案,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房建市政类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县行政审批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骏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指导和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改造、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城镇燃气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筑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畯工验收许可相关职责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八)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九)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相关职责。

(十)承担全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室牌子)。负责: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城建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协调各股、室、站、所开展业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机关人事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局机关支部开展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建筑管理与消防设计审查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建造师和建筑施工企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宸工作。承担全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

(三)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全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危旧房改造及农房建设管理人才培训等工作。拟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四)城乡建设股。负责: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管理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道路、桥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管线)、黑臭水体、停车设施等建设管理(治理)工作;指导城市(县城)建成区防汛抗旱、乡镇和村庄建设、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村镇建设相关试点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传统村落建设工作;指导城镇、乡村建筑风貌引导,保护利用乡土建筑文化、农村住房建设、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转运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燃气行业资质审查、报批、从业人员的技术、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制镇的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的监督管理维护;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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