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简称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5号楼2楼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22
负责人姓名:张建华
依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全县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及资产有偿使用(建立统计等制度、核算资产等);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规划战略、监管市场等;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编制监督规划,审核报批相关规划,开展评价,健全制度等;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实施规划与工程,落实补偿制度等;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保护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等;管理地质勘查行业与工作,预防治理地质灾害等;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应急救援技术保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核实登记占用储量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基础测绘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制定实施规划;配合各级政府督察执行情况,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执法;同时负责职责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保密信息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拟订科技规划并执行标准,承担政务督办等多项工作,管理专项收入资金与财务资产,负责党群、党风廉政、人事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股。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测绘地理信息及矿产资源管理,承担行政复议等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执行生态修复政策,拟订规划,承担综合整治等工作及生态保护补偿,指导生态修复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监督,参与土地规划审核,开展适宜性评价等,负责自然资源规划编制、形势分析、政策研究、文件起草与军民融合,管理建设项目规划、用途管制及耕地保护。
(五)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股。承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拟订规划,开展调查评价,组织隐患排查,指导群测群防等工作,监督地质问题,提供应急救援技术保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总计42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事业编制33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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