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下教场和谐路2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16
负责人姓名:方燕明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等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信息化与新闻宣传股。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
(三)市场规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依法组织管理全县集贸市场等各类有形市场的交易行为,组织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四)价格监督和反垄断股。实施和按权限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
(五)知识产权商标股。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六)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负责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七)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生产环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
(九)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的经营、使用日常监管工作。
(十)质量发展股。负责全县范围内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十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十三)计划财务股。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负责本部门财务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九寨沟县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派出机构4个(南坪市场监督管理所、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漳扎市场监督管理所、玉瓦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8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事业管理编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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