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九寨沟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3号楼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732054
负责人姓名:尤志强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全县性财税立法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执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加强对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金融相关工作,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和落实。
(十四)加强与中央驻县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负责全县“7+4”类机构的日常监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负责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九寨沟县财政局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经济建设和科教文化股、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资源环境和农业农村股、资产和债务管理股、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股、金融股)。
人员编制:县财政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11名。行政工勤编制数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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