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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九寨沟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1-09-30  来源:九寨沟县政府办公室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九寨沟府办发〔201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2011年9月29日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分工如下:

  石玉辉  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审计局。

  吴光旭  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含以工代赈)、财税、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督查、政府法制、外事、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金融等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标督查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外事台侨办、政府法制办、人民防空办、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机关事务管理局、驻蓉办事处。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农行、建行、信用联社、保险公司、邮政储蓄银行。

  王 绪  副县长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物价等工作。

  分管物价局。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

  余述容  副县长

  协助吴光旭副县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王树明  副县长

  负责教育、大中专招生、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救灾、残联、老龄、档案、地方志、保密、妇女儿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档案局、史志办、保密局、妇儿工委、新农合办、红十字会。

  联系团县委、妇联、精神文明办、惠民帮扶中心。

  李红梅  副县长

  负责农业、水利(含防汛)、科技(含知识产权保护)、林业(含护林防火)、林业资源开发、畜牧业、民族宗教(含两资)、气象、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移民、新农村建设、粮食、供销等工作。

  分管农业水务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科学技术局、林业局、民族宗教局、畜牧兽医局、粮食局、供销社、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办、白河自然保护处、勿角自然保护处。

  联系佛协、涉农龙头企业、科协、南坪林业局、气象局、森警中队。

  李敦灿  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察、工业、经济商务和信息、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公路、邮政、通信、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

  分管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路局、招商引资办。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县属国有企业、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李恒春  副县长

  负责公安(消防)、司法、国防动员、信访等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人武部、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武警中队、武警十三中队。

  吴 非  副县长

  负责旅游(旅游产业开发、旅游规划、旅游市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工商等工作。

  分管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综合执法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体育局、九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联系九寨沟管理局、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成华   副县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土资源管理、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境保护局、防震减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市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审核:段季康责编:陈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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