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马家乡胜南新村基础设施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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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马家乡胜南新村基础设施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采购人)阿坝州九寨沟县马家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阿坝州九寨沟县马家乡胜南新村基础设施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阿州公资采招[2010]172号

  二、招标项目:阿坝州九寨沟县马家乡胜南新村基础设施材料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对口援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水泥 325R ;最高限价:108.9190万元;

  第二包:供电设备;最高限价:51.92万元;

  第三包:PE管材 最高限价:52.903225万元;

  第四包:太阳能热水器;最高限价:35.4万元;

  第五包: 钢材;最高限价:26.413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除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6月9日到2010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江堰至阿坝州老213线方向20公里)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水田坪(都江堰至阿坝州老213线方向20公里)。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阿坝州九寨沟县马家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13558576033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水田坪

  邮    编:624000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837-6332599

  传    真:0837-6332527

  电子邮件:azgzzc@163.com

阿坝州发改委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6月7日


审核: 段季康 责编:陈李斌 李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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