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秦远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九寨沟府人发〔20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九寨沟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2011年7月11日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任命:
秦远康同志为九寨沟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华同志为九寨沟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华平同志为九寨沟县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 荣同志为九寨沟县旅游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毛清洪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九寨沟公安分局正科级侦察员;
张燕平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正科级侦察员。
决定免去:
蔡阳华同志九寨沟县旅游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秦远康同志九寨沟县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
唐玉芳同志九寨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