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
人社局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内容审定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同意对外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14
二、机构设置 .....................................14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17-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19-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24
第四部分 附件........................................25-30
附件1.............................................25-30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主要职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
规范性文件草案。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
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
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
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等方式,着力探寻“N+就业”模式,“十三五”期间,2016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2959人,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劳务转移8万余人次,累计实现劳务收入22亿余元,劳务收入较2015年底增长6.3%。
1.“基础平台+就业”,助推精准化就业。建立县、乡、村、企业四联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县有联络员、乡有保障员、村有协理员、企业有信息员”,建成了覆盖乡、村两级基层平台52个,全面推广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版,逐步形成了全网格化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以夯实重点对象就业为基础,做到“五类人员”(农民工、贫困劳动力、16-24岁无业青年、两后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五清”(即: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企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岗位匹配清),并建立九寨沟县劳动力就业信息系统和全员培训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
2.“政策扶持+就业”,政策惠民稳就业。一是落实就业政策及社会保险“减免缓降补”政策,2016年至今,审核发放133家困难企业失业金、稳岗补贴8091.57万元,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1485.62万元,免征企业社保130户,共1953.745万元,实现县域内参保企业政策落实全覆盖,稳定就业3492人;通过松绑“地摊经济”,加强管理服务,促进群众灵活就业3000余人。二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政策落实力度,重点帮助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户等群体落实贴息贷款政策,2016年以来,为155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发放创业补贴155万元;为28名贫困劳动力创业者发放创业补贴28万元;为提高创业成功率,推荐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0万元,促进创办实体经济223家,带动就业5600余人次。2019年被评为全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县。
3.“技能提升+就业”,促进高质量就业。围绕景区开园、项目建设需求等用工,采取“订单式组织+菜单式培训+定向式就业”新模式,重点实施“九寨农民工匠”培养工程,围绕“产业+培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训”“企业技能需求+培训”“脱贫奔康+培训”的“四+”培训模式,点对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技能行动。整合科农、文旅、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由人社部门牵头制定《九寨沟县灾后系列培训、助推脱贫奔康实施方案》,有效解决技能培训重复化、分散化和实效弱等问题,实现灾后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接受1次免费技能培训全覆盖。2016年以来,累计培训9903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3803人次,促进就业7500余人次。
4.“多方联动+就业”,打造就业新平台。一是实施“多产共融+就业”。采取“农业+就业”、“飞地+就业”、“全域旅游+就业”,“对口帮扶+就业”就业“四+”模式,通过壮大农业产业带动就业,现已创建为国家级电商扶贫示范县,建立了省级就业扶贫基地3个,大学生见习基地20个,打造了扶贫新村2个、扶贫车间27个,有效实现就近就业6700人。通过绵竹、嘉善庆元、平湖3个飞地园区建设、省内外对口扶贫协作等带动就业,外送劳动力4000余人,其中贫困劳动力590人。二是实施“项目建设+就业”。科学编制了《九寨沟县“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促进本地城乡务工人员参与灾后重建、助推脱贫奔康的实施方案》《九寨沟县促进本地用工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县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94.1万元,明确兑现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优秀乡(镇)促进本地用工的奖补资金标准和措施,鼓励引导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6000余人,1.5万余人次。三是实施“公益岗位托底+就业”。结合实际需求,采取“临时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编制了《关于开发灾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实现脱贫奔康的实施方案(试行)》《九寨沟县2020年疫情防控新增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九寨沟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累计安置11179人次就近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5185人次,实现有劳动力贫困户和就业困难对象全覆盖。
5.“服务保障+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一是聚焦农民工服务保障。由县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月调度、季研究、年考评”制度,确保服务保障落到实处,2019年至今,开通“农民工返乡专车”60辆,运送农民工6500余人次,以座谈慰问及表彰等方式提升农民工荣誉感,节日期间,开展座谈及送文化活动32场,发放慰问信2万份,服务农民工2万余人次。二是成立“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站式”外输服务通道,2016年以来,有序组织外出务工6421人。三是深化“服务站+务工基地+党建引领”,分别在成都、平湖、嘉善建立3个服务站和2个临时党支部,服务群众1500余人次,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留得住。四是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根治欠薪联动治理机制,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多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在建工地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实现按月足额支付;整合公安、法院和信访等力量,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制定出台了《九寨沟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差异化缴存比例、动用保证金的条件及退还保证金的程序和规定,将农民工专户、农民工保证金和工伤保险作为项目开工审批的前置程序,2016年以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08户,开设率100%,缴纳农民工保证金1.15亿元,参加工伤保险项目400个,实现农民工项目参保“零”的突破,参保率98%。
(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全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为基点,着力“大数据+社会保障”,逐步构建“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社保服务新格局。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采取藏汉双语及图文并茂等方式开展社保宣传,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4286人,较2015年底增长4.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9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048人;2016年至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收入4.48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3041.63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12.4万元,发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待遇1.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4.02亿元,应保尽保工作完成率达100%。二是推进“一卡通”广泛覆盖。多渠道、广角度、大范围宣传社保卡的功能应用、信息查询、账户激活等,截至目前,共发放了73700张社保卡,达到应发卡总人数的110%以上,社保卡激活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不定期巡查抽查机制,提高监管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申报信息23.8万多条,发放惠民资金约1.26亿元,补贴发放资金发放率全州排名第一,发放金额全州排名第二。三是密织社保基金安全网。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严格分级授权管理等,对社保经办人员权限进行集中清理,共计清理权限526项,整改流程2处。采取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基金专款专用和平稳运行,2016年来,处理网络监管预警信息262条。深化“党建+基金监督”,近五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1000余人次,确保基金安全。四是开展社保扶贫工作。聚焦“四个精准”,通过精准信息比对、精准标识身份、精准协作代缴、精准建立台账等方式,累计完成“三类人员”代缴保费7369人,代缴完成率100%。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新型人才队伍。以促引才、强机制、保支撑为主线,着力打造九寨沟“人才洼地”,以高素质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实现“阳光考录”。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创新招考“一书两必须三随机四全程”工作法,坚持痕迹化管理,确保考录工作“零容忍、零失误、零投诉”,2016年以来,通过考试、考核、招录、引进等方式,补充机关事业人员574人,各领域专技人才总量较2015年底增长25.8%。二是依规开展机改人员转隶工作。拟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转隶方案,全面完成42个转入单位,46个转出单位及379名人员的涉转工作。三是坚持“引、育、用、留”并举,全方位打造县域“人才高地”。精准“引”才。探索建立省级专家智力帮扶基地,开展四川省专家服务团精准扶贫走进阿坝活动,培训专技人员和基层群众1429人次,吸引人力资本“上山下乡”,2016年来成功申报省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强化“育”才。深入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有序推进“双定向”职称评审聘用工作,全县取得副高“双定向”职称资格11人。聚焦“用”才。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巩固“岗位有核准、聘用有审批、兑现待遇有依据”工作机制,畅通人才成长渠道,2016年至今新增高技能人才90人。注重“留”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基层一线干部职工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建立了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增强人才归属感。四是进一步提升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化水平,累计申报表彰奖励项目3个,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四)不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根本,着力促进法治人社建设,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办法破解人社发展改革难题,释放活力。一是坚持依法治县,加强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岗前岗中“学、培、考”等,提升办案、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水平,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五年来,审理仲裁案件111件,涉及金额120余万元。二是推进“互联网+庭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让群众“不跑路、少跑路”,结合防疫要求,首次启用智能仲裁庭审系统,通过微信视频开庭的形式,对全县首例劳动报酬争议案进行视频开庭审理,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建设。突出“两法衔接”、“裁审衔接”,对复杂案件全程邀请法院、司法局参与调查、研判、调解,加强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综合治理,2016年来向人民法院移交案件4起。实现劳动监察由“突击检查”向“常态监控”、由“被动监察”向“主动服务”、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有效转变,2016年至今联合各部门检查用人单位408家,涉及劳动者1.85万人,协调处理欠薪案件310起,涉及金额为3100万元。四是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建立劳动维权信访清单和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限时销号解决欠薪案件,为应对因讨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打好基础。五是依托法律政策“上门”服务、制作藏汉双语宣传音频、设置告示牌、开通多种咨询渠道等方式,持续开展农民工、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人社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全覆盖,增强宣传教育时效及实效。
(五)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强基础、促协同、优服务为核心,建强“信息端+”“便民端+”“服务端+”,建设智能人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围绕灾后重建,逐步完善人社公共服务功能,争取项目2个(公共实训基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总投资2756万元,目前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县52个基层平台均达到三类标准,覆盖率达100%,下延服务事项19项,布设了12台社保服务便民终端,全面建成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及层级授权模式,为群众办事疏堵点、祛痛点。依托“互联网+人社”,每年投入10万元,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就业、社保、医疗、一卡通等业务系统“金保专网”70多个点,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并严格“金保专网”点位统一管理,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运行安全。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一次办”。建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公示制度,认领服务事项54条,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12个,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加速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结合“8・8”地震、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推出“网上批事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共23项,内容涵盖就业创业、失业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
筑。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99.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03.11万元,下降71.47%。主要变动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减少,农民工资保证金没有归入财政拨款收入,厉行节约。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4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51万元,占43.42%;上年结转477.69,占56.5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51万元,占57.92%;项目支出266.31万元,占42.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9.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03.11万元,减少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减少,农民工资保证金没有归入财政拨款收入,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12.37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减少,归还的农民工工资未归入单位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支出10万元,占1.5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304.54万元,占48.12%;卫生健康支出(210)28.43万元,占4.49%;住房保障支出(221)23.55万元,占3.72%;其他支出(229)266.31万元,占42.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2.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4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3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119.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支出决算为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支出决算为3.34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9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万元,占9.51%。: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05万元,下降31.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局精准扶贫下乡、培训、人社政策宣传、招聘会和精准扶贫等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3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九寨沟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指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指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03)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九寨沟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3个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综合股(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股(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退管股、二级预算单位分为: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
规范性文件草案。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
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
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
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核定人员编制数20人,其中全额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6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51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2万元,占50.02%;项目支出316.30万元,占49.9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的要求,通过人社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无论是定性目标还是定量指标,都按要求完成,按自评表综合得分
(二)存在问题。
1、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太专业,有道提高;
2、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1.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金纪律。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3.加强学习,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要与时俱进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第五部分 附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