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持严打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筑牢市场秩序“防护网”,坚决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曝光1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案件。

案情简介
近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了1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案件。经查实,某超市销售的小米椒经抽检,个别指标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超市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查验供货方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全面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法律适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2元,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食品安全重如山,主体责任要严担。
进货查验把关牢,合法经营品质保。
消费选择需谨慎,正规场所认准好。
发现问题速举报,共筑安全防护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