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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项目储备及资金争取激励机制(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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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项目储备及资金争取激励机制(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储备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争取效率,激励和调动各部门抓项目策划储备、申报争取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重点围绕项目储备入库、申报争取、资金下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先后3次征求意见,形成《九寨沟县项目储备及资金争取激励机制(试行)》。
二、起草过程
我局根据各行业资金争取政策投向,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重点对项目储备入库、申报争取、资金下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先后3次征求意见,形成了《九寨沟县项目储备及资金争取激励机制(试行)》。
三、主要内容
本机制共6章10条,第一章总则,为适用范围。第二章激励内容,激励指标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章激励计分,按年度监测,满分100分,对项目储备入库、申报争取、资金下达分别赋30%、30%、40%权重,综合得分=项目储备入库得分+申报争取得分+资金下达得分,并围绕项目实施对综合得分设置加减分。第四章激励措施,分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对贡献突出的前10个部门(单位),按实际到位资金的0.3%安排工作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精神激励:对贡献突出的前5个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激励,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贡献突出的前5个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单位及贡献突出个人给予激励。第五章实施与监督。县发改局牵头负责项目储备申报统筹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项目储备申报。县发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围绕项目储备入库、申报争取、资金下达等情况进行日常调度,按年度做好监测统计。第六章附则,本机制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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