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寨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九寨沟县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乱堆乱倒、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再上台阶。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2号)《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九寨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送审稿)》,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定。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2号);
3.《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
4.《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二、主要内容
九寨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送审稿)共由十章组成,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通过科学系统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控制有力、监管严密、处置规范、利用科学”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管控,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九寨沟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本次规划范围为九寨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6.96平方千米;运输线路、处置设施及重点管控空间等涵盖县域范围,面积5288.09平方千米;拟建一座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库容约2.25万吨)、一座建筑垃圾分拣破碎和转运中心(150吨/天)。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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