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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寨沟县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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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寨沟县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2013年以来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九寨沟县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细则(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21〕77号)、《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巩固拓展发〔2023〕3号)、《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巩固拓展办函〔2024〕4号)、《中共阿坝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农领办函〔2025〕5号),该《细则(送审稿)》旨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分配合理、处置合规、监督到位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帮扶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细则(送审稿)》共十五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求,明确了制定《细则》的依据和坚持的“依法依规、保障权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运营、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管”四项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类型,共3条,明确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资金范围,2013年以来各级安排围绕脱贫目标和巩固成果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按类别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明确了未形成固定资产的投入虽形成固定资产,但按其他规定管理的,不纳入帮扶资产的项目范围,如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补助类项目、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章界定权属,1条,明确了到户、集体、国有三类资产权属的界定,界定权属的主体为各行业部门。

第四章清查和登记,共4条,明确了建立定期清查核实制度,动态管理资产台账。明确了项目资产台账登记内容以及形成多个权属的项目资产清查情况。

第五章确权和移交,共4条,明确了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项目资产的确权移交,分级分类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一体化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

第六章管护和运营,共4条,明确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相关资产管理制度,经营性资产一个资产制定一个方案,规范经营管理,公益性资产一类资产制定一个方案,落实管护责任,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确保资产功能正常、运营良好、效益持续。

第七章资产盘活,共3条,明确了帮扶按照产业“四个一批”(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管理,分类制定措施,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第八章收益分配,共3条,要求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明确了收益使用方向、收益分配程序,禁止使用的负面清单。

第九章规范处置,共6条,明确了资产处置范围、方式、程序,资产处置应严格遵循“尽力盘活、谨慎处置、杜绝浪费”的原则,集体资产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规范处置,处置收益依法依规进行管理、使用。

第十章公示公告,1条,明确了项目资产管理过程公示公告要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一章风险防控,共2条,明确了经营性资产运营方案要制定可执行可管控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十二章强化监督,共2条,明确了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对资产处置过程中违纪违规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三章奖惩机制,1条,明确了激励奖惩制度,与下一年度的资金项目安排挂钩。

第十四章责任分工,1条,围绕“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明确部门、乡村各自责任分工,加强帮扶(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主要为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管护运营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细则》印发之日起执行,上级对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解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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